澳门商人陈荣连,演员安以轩之夫,于2023年4月被澳门法院判处13年有期徒刑,并罚款75亿澳门元(约新台币750亿元),罪名为非法赌博及洗钱,现已入狱服刑。 [1, 2, 3, 4, 5, 6]

陈荣连于2020年6月26日在台北富邦银行开设外币账户,截至2024年4月24日,该账户仍持有约20.2万美元和5,000万港币,折合约新台币1.9亿元。 [1, 2, 3, 4, 5, 6]

陈授权妻子安以轩持存折及印章提款,但富邦银行以涉嫌洗钱为由,拒绝提款请求。银行方面表示,因陈的犯罪身份和账户内存在大额可疑资金流入,包括从中国境内银行转入的大额港币,且涉嫌将非法赌博收益掺入合法收入再转换成外币债券,银行依法依反洗钱法规冻结账户,并要求陈本人持有效证件亲自办理外币兑换手续,但陈本人未持有台湾居留证,目前身处澳门,无法亲自到场。 [1, 2, 3, 4, 5, 6]

陈荣连遂诉请银行返还存款及赔偿64,546美元(约新台币206万元),但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决不予支持。2026年8月19日,台湾高等法院维持原判,认定银行冻结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1, 2, 3, 4, 5, 6]

富邦银行强调:“由于陈荣连因涉及组织犯罪、非法赌博及洗钱被判刑,加上账户疑似异常资金流动,本行依法冻结相关账户,且须本人亲自办理相关兑换手续。” [1]

综上,陈荣连的外币账户资金仍在冻结状态中,诉讼已告终结,案件后续将依据相关法规继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