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4歲單身男子累計繳納勞保17年11個月及國民年金10年,共近28年的社會保險,不幸於2025年8月因腦腫瘤病逝。 [1, 2, 3] 他的家屬僅獲得約9萬8805元的國保喪葬補助,無法領取勞保遺屬年金。 [1, 2, 3]

該男子早年因鼻咽癌失去工作能力,退保後改由國保投保,後因腦腫瘤手術致殘,曾領取4次殘障津貼約5千多元,仍於54歲過世。 [1, 2, 3]

勞保與國保社會保險採取不重複保障原則,當條件重複時只能擇一申請。勞保老年給付須具備年資滿15年且年滿55歲資格,該男子退保時尚未滿50歲,因此不符勞保老年給付資格。 [1, 2, 4]

此外,國民年金喪葬給付規定,被保險人在65歲前身故者,家屬可領取相當於5個月投保金額的喪葬補助;但若在65歲以上死亡,且未達有效保險期間,則無法請領喪葬給付。[s5-s10,s12] 國民年金老年年金必須在65歲並提出申請後才能領,若生前未申請,過世後家屬無法補領。[s5-s10,s12]

國民年金遺屬年金申請資格限於符合配偶、子女、父母等身分,且受扶養且收入低於基本工資門檻,家屬未達資格同樣無法申請成功。[s5-s10,s12]

勞保局國保組組長烏惟揚解釋,「國保被保險人滿65歲前1個月會收到老年年金請領通知,生前申請且死亡者,家屬至少可領1個月年金。」 [5] 國保司司長張鈺旋表示,「國保遺屬年金由弱勢家屬依順位請領,沒有符合資格的弱勢遺屬則無法領取。」 [5]

家屬澄澄表示:「他繳了大半輩子的社會保險,等於全部充公。」又說:「我一直以為哥哥28年年資,應該能申請一次領老年給付,沒想到資格不符。」 [1]

該案件凸顯社會保險給付資格嚴格設定與規則複雜問題。2026年2月統計,國保應納保人數達285萬9984人,保費收繳率為59.2%。 [5]

5月18日勞保局國保組組長公開說明老年年金申請條件與給付細節,未來將持續宣導讓民眾了解自己權益與申請流程。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