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名中国特斯拉车主于2026年5月29日在北京大兴区人民法院对特斯拉中国提起集体诉讼,指控其“全自动驾驶”功能存在虚假宣传和核心技术缺陷,要求赔偿约395万元人民币 [1, 2, 3, 4]

原告代理律师王有银称,“被告明知所宣传的‘完全自动驾驶’功能未获中国监管部门批准,无法实现所宣传的核心功能,却隐瞒硬体技术缺陷,进行误导性宣传,诱使原告购买,其行为符合欺诈的构成要件” [1]。诉讼中,特斯拉方面辩称,FSD功能“现在已经实现”或“部分实现”,且“后续功能仍在研发中” [2]

起诉书指出,特斯拉在中国市场上多次更改FSD功能名称,从最初的“完全自动驾驶能力”调整为“智能辅助驾驶”,目前称为“特斯拉辅助驾驶” [2, 3, 4]。十名原告中,九人要求对FSD功能退款并要求“退一赔三”,一人则因FSD为购车主要因素,要求整车退款及赔偿 [2, 3, 4]

部分原告在2019年至2026年间购买FSD功能时,支付价格介于5.6万元至6.4万元人民币不等,他们均表示付费购买的所谓“全自动驾驶”功能未能兑现 [2, 3, 4]。该案最初由七名车主于2025年8月提起诉讼,因特斯拉对管辖权提出异议,案件延期,现已扩大至十人同时提起诉讼并进入审判阶段 [2, 3, 4]

据悉,特斯拉中国尚未对相关诉讼作出官方回应 [1, 2, 3, 4]。特斯拉发布的FSD监管版本要求驾驶员持续监控,未免除驾驶员的法律责任 [1]

此次诉讼是特斯拉全球范围内多起关于FSD功能误导宣传法律纠纷中的一例,另有加州联邦法院的集体诉讼正在进行中 [2, 3, 4]

法院于5月29日完成本案一审庭审,后续审理和判决时间暂未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