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财政部于2026年6月22日宣布,九类娱乐场所将纳入新的娱乐税征收范围,包括MTV、KTV、卡拉OK店、网咖、密室逃脱、彩弹射击场、卡丁车或赛车场、夹娃娃机、柏青哥/宾果机,以及水上/空气动力娱乐设施如水上摩托和动力滑翔伞等 [1, 2, 3, 4, 5, 6, 7]。
该娱乐税针对娱乐场所的票价或服务收费征收,法定最高税率为25%,税率自今日立即生效 [1, 2, 4, 5, 6, 7]。此次调整基于2026年5月20日总统颁布的娱乐税法修正案,该法案于今日正式实施。修正案同时取消了电影、演唱会、舞蹈、话剧、音乐表演及职业体育赛事的娱乐税征收资格 [1, 2, 4, 5, 6, 7]。
修法还授权地方政府有权决定是否暂停对舞厅、高尔夫球场及其他特定项目征收娱乐税,或调整最高税率 [1, 2, 3, 4, 5, 6, 7]。财政部指出,自愿且明确标示的娱乐相关费用,如KTV开瓶费或开酒费,不包含在娱乐税范围内 [1, 2, 3, 4, 5, 6, 7]。此外,附属且非强制的餐饮饭店内卡拉OK设施也免征娱乐税 [3, 4, 6]。
机械游乐设施如缆车、过山车,及游乐园中的AR/VR等体验型设施,同样不在娱乐税课征之列 [1, 2, 3, 4, 6, 7]。
财政部的公告明确,新的娱乐税政策及其适用范围将即刻实施,相关业者需据此调整收费结构及税务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