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经济部于2026年5月18日正式公布厂工登记法第5、17、31条修正案,允许地方政府在重大经济冲击、严重天灾或其他影响厂区营运的特殊情形下,向经济部申请分阶段减收监管指导费和营运管理费的“双重费” [1, 2, 3, 4]。
此次修订旨在减轻本地传统中小制造业的财务压力,支持产业转型与韧性建设。此前双重费用率由中央统一规定,缺乏地方弹性,导致许多小型厂区资金紧绌[简称s1]。
地方政府所收取的双重费款项存入专户,专款专用,用于厂区管理辅导及周边公共设施改善。但截至2025年6月,地方累计已收约136亿新台币的双重费中,实际用于厂区扶持款不足13亿新台币,闲置资金逾120亿新台币,其中高雄市2020年至2025年第一季收取13.2亿,但仅使用约9400万,资金运用低效引发外界关注 [1]。
民进党立法委员林岱樺呼吁高雄市政府提早提出减免方案,她表示:“政策不能只会向企业‘抽血’,更应在产业困难时适时‘输血’,把发球权还给地方,才能用有温度的政策,真正留住在地传产生路” [1]。
经济部强调,修正案仍坚持专款专用原则,提升地方因应区域实际需要的弹性,不影响基金监管及管理目标 [2, 3, 4]。
这次法案改革发端于林岱樺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的调解会,会议集结全国厂商联合会及地方产业团体,反映未登记工厂转换期的法律成本与经济压力等问题,推动后续法律修订 [1]。
“双重费”自2026年3月20日开始收取,修正法案明确可追溯适用相关减免机制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