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NDRC)副主任李超5月22日公开表示,发改委从未要求中国科技企业拒绝任何外商投资,包括来自美国的投资。他强调,中国支持中国企业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开展互利共赢的国际交流合作。李超称,“我们支持中国企业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开展互利共赢的国际交流合作,从未要求中国科技企业不得接受外商投资” [1]。
李超同时指出,外资进入中国市场必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不能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他说,“中国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表达了中国继续扩大市场开放的立场 [2]。
不过,路透及彭博社等媒体此前报道称,部分中国监管机构曾在4月及4月底要求一些私营科技公司和人工智能初创企业拒绝未经批准的美国资本投资。彭博4月报道中国监管阻止美国Meta拟以超过20亿人民币(约25亿新元,合20亿美元)收购中国籍的人工智能初创企业Manus交易,并要求相关企业拒绝美国投资,理由涉及国家安全因素 [1, 2]。
据悉,中国监管部门重点限制美国投资者进入涉及国家安全的战略性行业,包括人工智能领域如越智安眠等公司。此次监管动作被认为是出于防范关键技术投资流入境外的考量 [2]。
尽管媒体报道存在分歧,发改委坚持没有正式政策禁止中国科技企业接受外资,并强调任何投资都需合法合规且符合国家安全需求。该部门表示中国将继续推进开放政策,欢迎符合条件的国际投资参与国内科技发展 [1, 3]。
下一步,发改委将继续加强外资管理的法律制度建设,同时保持市场开放态势,确保技术创新领域的健康有序发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