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中国制造的零食,包括螺蛳粉、辣条、蜡瓶糖及麻辣花生,未经合法许可大量非法流入台湾市场,且多含有过量添加物,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风险 [1, 2, 3, 4, 5, 6, 7, 8, 9, 10, 11]。其中不少产品为“三无产品”,即未标明生产日期、厂家信息及地址,标签不全,添加物成分不明,公众健康受威胁 [1, 2, 3, 4, 5, 6, 7, 8, 9, 10]。
这些零食主要通过走私、谎报“个人自用”、邮件包裹和旅客携带入境等渠道非法进口 [1, 2, 3, 4, 5, 6, 7, 10]。台湾食品药物管理署及地方卫生局自2023年至2025年期间,发现135起中国制零食非法销售案件,但多数无法查明实际进口来源或路径 [1, 2, 3, 4, 7, 10]。海关则查获超3000起涉嫌非法进口中国食品案件,相关违法者被处以罚款甚至暂停进口许可处罚 [1, 12]。
部分中国零食产品以“大豆蛋白质食物调制品”名义申报,得以绕过特殊进口许可,形成监管漏洞。进口个人自用免验金额上限虽为1000美元、重量限6公斤,却遭不法份子滥用,有多名个人进口商一年申报上千次,进口量远超合理个人自用范围,部分水产品年进口量达约8000公斤,方便面约2000公斤 [1, 2, 3, 4, 5, 6, 7, 9, 10, 11]。
监察院委员林文程指出,“非法输入的中国制零食多为‘三无产品’,且常以填报‘大豆蛋白质食物调制品’规避专案许可,成为监管破口,亟需跨部门建立统一输入规定及防弊配套” [1]。委员田秋堇则强调,“个人自用免验输入制度已被不法业者滥用,数量与频率严重偏离合理范围,亟待卫生福利部通盘检讨个人自用免验输入的频率、总量限制及资格审核” [2]。
此外,台湾电商平台现行监控方式主要依赖关键词拦截,缺乏法定事前审查义务,也无共同连带责任,难以有效防范非法食品在线销售。监察院呼吁电商应效仿欧盟数字服务法,落实产品上架前审查、风险评估及缓解措施,并强化卖家身份和货源公开责任,推动平台承担与其规模和影响力相应的风险管理义务 [1, 2, 3, 4, 7, 8, 9]。
监察院社福及卫环委员会于6月17日通过相关调查报告,21日公开督促台湾卫生福利部、财政部关务署、经济部国际贸易局与数字发展部四部门加强协作,统一法规及加严防弊措施,以堵截中国制零食非法进口漏洞 [1, 2, 3, 4, 5, 6, 7, 8,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