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80岁电影资深人士王百鸣因2017年涉及天马传媒股份内幕交易,于2026年6月9日被判处5个月监禁,罚款约99,000港元,并需支付约370,000港元调查费用给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 [1, 2, 3, 4, 5, 6, 7, 8, 9, 10]。
内幕交易案源自2017年8月25日至10月17日期间,王百鸣通过WhatsApp向其妹妹王洁珍转账200万港元,指示她购买天马传媒股份,利用该公司将出售的未公开消息获利 [1, 2, 3, 5, 10]。王洁珍实际购买约160万港元股票,获得约99,000港元的名义利润,累计获利逾100万港元 [1, 5, 6, 7, 9]。
王百鸣否认控罪,辩称WhatsApp消息属“反向心理”,资金用于协助处理其兄弟在中国内地的家族财产,但法院驳回了其辩护。法官高伟雄指,“任何理性的上市公司主席不会对家人说如此话语,因此内幕交易定罪成立” [5, 7, 9]。
法官同时肯定王百鸣对香港电影行业的重大贡献,并考虑其年迈低重犯风险,但强调其行为严重破坏市场公平及公众信心,故判处监禁而非缓刑 [2, 3, 5, 8, 9, 10]。
王百鸣曾凭《开心鬼》系列、《家有喜事》等作品闻名多年,1997年其妻患晚期卵巢癌时曾暂停事业悉心照顾,后将此经历写成书册 [2, 3]。
6月17日,王百鸣主动撤销保释,依法立即被送往监狱服刑 [1, 2, 3, 11, 4, 5, 6, 7, 8, 9,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