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勞保老年給付屬於社會保險制度。其適用對象包含受僱勞工、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相關保險費由政府、雇主與勞工三方共同負擔 [1, 2]。勞保老年給付請領條件要求年資滿15年以上者,得依月領老年年金;年資未滿15年者則可請領老年一次金,且申請人必須達到法定請領年齡 [1, 2]。

與此不同,勞工退休金屬於職業退休金制度,也稱退休儲蓄制度。受僱勞工為適用對象,主要由雇主每月依勞工薪資提繳退休金,提繳率不得低於月薪的6%,勞工本人亦可自願提繳 [1, 2]。勞工退休金請領規定為年資達15年以上者,可選擇按月或一次領取;年資未滿15年者則必須一次領取,且請領年齡多為60歲法定退休年齡 [1, 2]。

勞保老年給付和勞工退休金分屬兩套不同制度,不排斥互相共存,符合資格者可同時申請兩項給付 [1, 2]。其中,勞保老年給付提供退休後的基本經濟保障,而勞工退休金則是個人退休資產累積,合稱為台灣的雙軌退休保障制度 [2]。此外,勞工退休金雖由雇主提繳,但其個人專戶屬於勞工本人所有,不會因換工作而喪失,亦不受破產風險影響 [2]。

2024年6月15日,勞保局透過臉書及公開場合澄清兩項制度差異,並詳細說明請領條件與制度本質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