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FSC)于2026年5月14日宣布,放宽对同一金融控股集团下全权委托资产管理公司之间进行店头(OTC)衍生性商品交易的限制,该规定即日起生效,适用于专业及高净值机构投资者相关交易,条件是合同中明确约定允许此类集团内交易 [1, 2]

此前,所有全委资产管理公司因担忧交易透明度不足及投资人保护,均被禁止与集团内关联方进行店头衍生品交易。FSC副证券期货局副局长黄厚铭表示:“过去不管是自然人还是专业机构,其全委业者不可以跟金控集团内其他利害关系人进行店头市场议价方式进行证券相关商品交易,当时考量为店头透明度较低,希望保护投资人而有规范…近期发布修正函令进行商品面放宽。未来,只要契约明订,全委业者就可为这类专业客户,与同集团的券商等关系人进行如股票选择权、结构型商品等店头衍生性商品的交易。” [1]

此次规定调整旨在提升金融控股集团内部资源整合,增强资产管理操作的弹性、风险对冲能力及成本效益。如一家金控集团的寿险公司委托集团旗下基金管理公司进行资产管理,基金公司可与集团的证券公司进行店头衍生品交易以对冲风险 [1, 2]

台湾目前共有79家全权委托资产管理公司,包含35家基金管理公司、23家投资顾问公司,以及21家具备资产管理业务资质的证券公司或银行 [1]

黄厚铭还指出,市场造市商已积极买入资产管理公司申购后的交易产品,当前已占据总交易量六成,未来金管会将督促交易所加强投信及造市商的造市功能,进一步改善价格折溢价问题 [2]

此次新规定自2026年5月14日起生效,标志着台湾金融控管层在店头衍生品市场监管上的实际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