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西嶼鄉公所於2026年6月2日起開始向鄉民發放每人一萬元振興禮金,預計超過8000人受惠,總發放經費逾8000萬元 [1, 2]。該款項由鄉庫結餘款2億6000多萬元支應,無需舉債負擔 [1]。
最初西嶼鄉原訂發放5000元振興禮金,但在鄉民代表提出提案後,鄉代表會無異議決議將金額加倍至1萬元,相關地方自治條例於2026年5月14日三讀通過 [1]。
依規定,領取資格以2026年4月30日當日設籍西嶼鄉者為準。新生兒必須在該日(含)之前出生,且父母一方設籍鄉內,且須在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設籍登記才符合領取條件 [1, 2]。
發放分兩階段進行,第一階段自6月2日至6月30日於各村辦公室,第二階段7月1日至7月31日於鄉公所辦理,逾期未領件將不再補發 [1]。領取者須親率有效身分證件,委託代領者需出示委託書及雙方證件,未成年人則由法定代理人代領 [1]。
全台已有包括西嶼鄉在內的10個縣市相繼推出地方版振興金,發放金額及設籍資格期限各有不同 [2]。
近期立法院於2026年5月8日完成全民普發一萬元國民支援金特別條例草案一讀,有關地方振興金政策亦持續推進中 [1]。西嶼鄉振興禮金發放將於2026年7月31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