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稅務局近日提醒,老舊房屋拆除後,如果未及時向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註銷房屋稅籍,該房屋仍會被計入全國歸戶房屋戶數,可能導致民眾多繳房屋稅或影響適用稅率 [1, 2]

根據《房屋稅條例》規定,房屋若因拆除、焚毀或坍塌至無法居住,納稅人可申報註銷該房屋稅籍。經稅務機關查核屬實後,可停止課徵房屋稅,此狀態有效至重建完成前 [1, 2]

自2025年1月1日起,自然人持有價值低於10萬元新台幣(雲林縣則為11萬2000元)且全國3戶以內的住家用房屋免徵房屋稅,但超過戶數時則依實際使用情況課稅 [1]。因此,若拆除後未註銷舊房屋稅籍,可能會錯誤計入戶數,影響免稅資格。

稅務局強調,民眾若房屋已拆除或滅失,務必儘快辦理稅籍註銷,以保障自身權益,避免被誤列導致稅負增加 [1, 2]

納稅人應注意及時向稅務機關申報,以免因疏忽增加稅務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