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 Eats台湾于6月17日通知旗下外送员,原与“优食台湾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同将于6月18日到期,6月19日起必须与“优食好物台湾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新合同,才能继续接单送餐,否则账户将被停用,无法接单 [1, 2, 3]。
Uber Eats表示,新合同不会影响外送员既有的资格、合作内容及年资认定 [1]。但台中市外送平台劳务产业工会强烈质疑,此举实际上是“左手换右手”,意图重置外送员年资,以规避7月21日生效的《外送员特别法》带来的年资累积和保障责任。工会负责人李建明表示,“合理怀疑是为规避未来外送专法可能产生的年资累积与相关保障责任” [2]。
工会还指出,新合同包含让平台单方面扣减外送员报酬的条款,且扣款标准模糊不透明,外送员无权申诉,等同于平台任意剥削血汗钱。工会发言人苏柏豪批评:“新合约赋予平台极大权限,能单方面决定扣减报酬,且标准完全不透明,外送员毫无申诉空间,仿佛随时可被割的韭菜” [3]。
工会6月19日公开抗议,要求Uber Eats立即停止强制签署新合约并与外送员代表进行实质协商,呼吁劳工及交通主管部门介入调查是否侵害劳动权益 [2, 3]。
新合同要求外送员签约的最后期限为6月19日,若不签约即停止接单服务。外送员面临是否接受新公司合约的抉择,而《外送员特别法》将于7月21日正式实施,届时对外送员权益将带来新的法律保障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