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女演员张柏芝与前经纪人余玉杏及AEG娱乐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合约纠纷案于2026年6月16日在香港高等法院裁定张柏芝胜诉,法官驳回了余玉杏及AEG娱乐集团对她提出的所有违约索赔,并责令原告承担张柏芝的法律费用 [1, 2, 3, 4, 5, 6, 7]

纠纷起因于双方就一份管理及电影合约的履约争议。原告方指控张柏芝已收到约4276万港元的付款,但未履约参与电影项目,要求赔偿超过1276万港元的损失。张柏芝否认签署与余玉杏或AEG之间的全球独家管理合同,声称合同上签名是伪造,她只与新亚娱乐联盟签订了为期五年的管理协议 [1, 2, 3, 4, 5, 6, 7]

法庭查明,余玉杏的证词闪烁其词、自相矛盾,缺乏可信度,并认定有争议的合同签名为伪造。余玉杏名下的新亚娱乐联盟早在2013年已清盘,而她未能证明曾支付诉讼中声称的276万港元电影合约费用。此外,张柏芝在庭上经历了极大精神压力,曾当庭情绪失控,坦言“我两天没睡觉,对我很不公平,媒体给我很大压力,所有东西都是假的” [1, 2, 3, 4, 5, 6, 7]

该纠纷可追溯到2011年7月,当时张柏芝为支付一笔逾4000万港元的物业款,与新亚娱乐联盟签署了所谓的全球独家管理合同。2012年5月,新亚娱乐联盟、余玉杏及张柏芝又签订了两部电影项目的合约,但至今未有电影完成。2013年新亚娱乐联盟清盘后,余玉杏向张柏芝提起诉讼指控违约。张柏芝称她从未直接处理过合同或付款,相关事务由其私人助理及经纪人负责,且在2014年发觉公司破产及合同签名伪造后,已停止合作并通过律师函终止合约 [1, 2, 3, 4, 5, 6, 8, 7]

本案于2013年起诉,直至2025年12月开庭审理。庭审期间张柏芝因情绪压力大,被法庭见证多次交叉盘问。判决宣布后,余玉杏及AEG的所有索赔均不成立,张柏芝获判胜诉,法庭并责令原告支付其诉讼费用 [1, 2, 3, 4, 5, 6,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