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亞綸于2023年被網紅耀樂指控在交往期間拍攝、持有並外流未成年私密性愛影片。2024年5月,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炎亞綸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3年,並因坦承罪行及與受害者達成和解而判處緩刑 [1, 2, 3, 4, 5]

判決確定後,炎亞綸曾主動要求與耀樂見面,承諾不公開案件內容,欲坦誠溝通,此舉卻被耀樂認為是假意。耀樂表示,“當時炎承諾不對任何人提及此事,見面講清楚本是好意,結果轉過頭你直接在媒體面前說我們已經見過面且和解” [1]

耀樂強烈控訴炎亞綸在近700天時間內反覆將此事件作為商業炒作話題,包括要求耀樂發表公開聲明、參與戲劇節目《炎上》及拍攝歌曲《世界上會有對的分手》音樂錄影帶。耀樂多次明確拒絕這些合作,並直言心理狀態因操作感到極度不適和痛苦,“炎先生三番兩次的把外流案件當作商業炒作的話題,我屢次明確拒絕你這些商業操作的提議,且表明我的心理狀態因為這些操作感到非常不舒服” [1, 2, 3, 4, 5, 6, 7]

耀樂還指控炎亞綸在演出和宣傳過程中多次以此事件為話題,甚至在媒體面前拿外流影片當笑料,感覺像是在傷口上撒鹽。她因無法忍受炎亞綸粉絲私訊辱罵與羞辱,公開警告“請在緩刑期的炎先生適可而止!不然我一定會採取法律行動” [1, 2, 3, 4, 5]

網紅陳沂公開支持耀樂立場,批評炎亞綸先前低聲下氣只是為取得緩刑,緩刑到手後便利用媒體資源炒作洗白。陳沂質疑社會對炎亞綸與其他類似案件存在雙重標準,“那些譴責黃子佼的人卻輕輕放下炎亞綸真是很不合理,黃子佼是收藏,炎亞綸是自己拍欸” [6, 7]

2026年5月20日,耀樂在社交平台發表千字文公開抨擊炎亞綸濫用此案炒作身份,指控其持續造成傷害與騷擾 [1, 2, 3, 4, 5]。目前雙方尚未有進一步和解跡象,昂揚爭議持續受到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