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海洋事务委员会于2026年5月22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布首批海洋有效保护区(OECM),认证三个区域:台塑关塘液化气未开发区、台电离岸风电一期和太平洋兴业和平工业港,并由海委会主委管碧玲向各单位代表颁发证书 [1, 2, 3, 4, 5]。
《海洋保护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将OECM纳入法律体系,使台湾成为全球少数将OECM合法化的国家之一 [1, 6, 3, 4, 5]。管碧玲表示“台湾虽非联合国会员,仍积极迈向2030年陆域与海域至少30%纳入有效保护目标,承担世代责任”,并强调“保育与产业发展并非对立,只需科学监测、长期管理及公私协力即可共存” [1]。
关塘液化气未开发区域保护了小燕鸥栖息地及珍贵藻礁生态,持续开展生态监测和公众参与 [1, 6, 3, 4, 5]。台电离岸风电一期位于彰化县外海约8公里处,设有21座风机,年发电量超过3亿千瓦时。海底设备形成人工礁,提升鱼种数从118种增加到171种,增长近五成,为中华白海豚提供猎物来源 [1, 6, 7, 8, 9, 3, 4, 10, 11, 5]。台电董事长曾文生表示,公司通过水下巡检摄影监控生态,并定期公开监测数据 [8]。
太平洋兴业和平工业港因珊瑚恢复、栖地创造及环境教育等努力,被认定为海洋有效保护区,实现工业港转型为具生态和教育价值的区域 [1, 6, 3, 4, 5]。海洋保育署长陆晓筠指出,OECM虽可能原本用途非保护(如工业港或风场),但必须展现长期生物多样性维护与管理承诺,且每3至5年复评 [1]。
目前全球海洋OECM约有229处,仍处于初期发展阶段,有大幅成长潜力 [1, 6, 3, 4, 5]。经济部长龚明鑫称,过去错误认经济发展与生态保育互斥,“如今OECM证明两者可以共荣共好” [6]。世界自然保护联盟OECM专家Stephen Woodley肯定台湾制度建设“走得很前面” [3]。
台湾下阶段将持续推动OECM机制,确保各单位依管理计划投入资源,落实3至5年保护期程,进一步融合环境保护与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