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團體“南台灣小姑娘”於1996年出道,成員包括王秀琪、高瑞屏、陳雅珍、蕭玉芬與尤姿涵,團體活動至2004年合約到期及公司決議後解散 [1, 2]

解散後,唯有蕭玉芬持續活躍於音樂圈,並自約2016年開始公開指控在團體期間遭受其他成員的霸凌與排擠,稱經歷情感困擾甚至憂鬱 [3, 4, 5, 6, 2]。她曾表示“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尊重每個人的想法” [2]

針對霸凌指控,最年幼的尤姿涵於2026年8月公開回應,她稱不理解具體霸凌行為,也無法斷定是否存在,“我其實不知道阿芬指的霸凌是什麼,所以根本沒辦法聊霸凌,但也沒辦法斷定有還是沒有”,並透露自己對團體成員多抱持感激與美好兒時回憶 [1, 3, 4, 5, 6, 2]

其他成員高瑞屏與陳雅珍也明確否認霸凌說法,陳雅珍指出“關於阿芬之前在媒體上所說的霸凌事件,事發經過我根本就不在現場,又何謂『不救』?所以藉由尤姿涵的文章,來澄清沒有霸凌過任何人” [1, 4]

雙方對於團體期間是否發生霸凌存在顯著分歧,蕭玉芬提及曾遭鎖在化妝室外獨自哭泣,尤姿涵則分享自己初入團當時年僅13歲,受到其他成員的關懷,曾在壓力和詮釋唱段時得到協助 [1, 3, 4, 5, 6]

關於團體重聚,蕭玉芬多次拒絕其他成員邀請,拒絕一起參加公開活動或演出;其他成員則未有公開表態是否願意重聚 [3, 5, 2]

南台灣小姑娘在活躍的八年間,解散主要因合約到期與公司未續約,並非單一內部衝突導致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