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台北市士林區中正路靠近士林捷運站公車站,一輛白色Smart車違規停在公車專用車道,阻擋一輛公車進站 [1, 2, 3]。公車司機黃姓男子約40歲,於該處停車並詢問該駕駛有關違規停車事宜 [1, 2, 3]。
違規駕駛隨後對黃姓司機做出比中指等不雅手勢,並向公車及司機丟擲菸蒂與垃圾挑釁 [1, 2, 3]。他甚至向司機臉部丟擲燃點的菸蒂及濾嘴菸蒂,行為相當混亂和挑釁 [1, 3]。
面對駕駛的質問,該名男子表示“叫警察來找我,開紅單而已”,對可能面臨的法律處罰顯示出漠視態度 [1, 3]。
公車司機隨後在文林派出所報案,提出公然侮辱的刑事告訴 [1, 2, 3]。警方表示,違規停車最高可處新台幣1200元罰款,丟棄菸蒂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可罰最高6000元,公然侮辱則可能涉及拘役或罰金等刑事處分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