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马来西亚籍男子,26岁的Izzat和24岁的Nurain,5月6日在新加坡兀兰关卡被捕,涉嫌走私12,273支含有艾托品的电子烟弹。这些被称为“僵尸电子烟弹”的产品折合新币约80万元,折合新台币约475万元 [1, 2]。此案成为5月1日生效的新加坡《烟草与电子吸烟管制法》下的首起起诉案例 [1]

按照该项法规,走私含艾托品的电子烟弹最高可判3至20年监禁,并处5至15鞭刑;销售者则面临2至10年监禁及2至5鞭刑的处罚 [1]。新加坡于2025年9月将艾托品及相关物质列为《滥用药物法》管制的C类毒品,2026年3月进一步修订《烟草与电子吸烟管制法》,加重对含艾托品电子烟的拥有、进口、使用和销售的处罚力度 [2]

新加坡当局表示,2026年第一季度共查获逾26,000件电子烟设备及零部件,并处理24起电子烟走私案件。实施新法规首周,警方逮捕232人非法使用电子烟案件,其中14人检测出使用含艾托品的电子烟产品 [2]

两名涉案男子已于5月8日被控违法,预计将于6月26日再次出庭应讯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