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冠君,前国安局出纳兼上校,1994年至2000年间贪污约1,922万台币的国安局秘密案项目经费及利息 [1, 2, 3, 4]。2000年9月,他通过渔船逃往大陆,并开始了超过25年的逃亡生涯 [2, 4, 5]

该案于2013年由军事检察机关移送至士林地检署 [5]。士林地检署表示,因贪污的追诉权时效于2025年8月14日届满,依刑事诉讼法规定,于2026年5月决定对刘冠君不予起诉 [1, 2, 4]。检方称,“侦查权时效已于114年8月14日(2025-08-14)届满,依刑事诉讼法规定处分不起诉” [4]

检方掌握刘的涉案赃款及财产,冻结并查封其购买的台积电、联电、华邦电、运诚等多家企业股票和位于台北文山区的一栋豪宅 [1, 2, 3]。这些资产在2023年和2024年先后完成拍卖,回收金额约1亿4,080万台币股票收益,以及约4,217万台币的不动产价款,总计约1亿9,555万台币,超过原始赃款金额约300万台币,主要来自资产增值收益 [1, 2, 3, 4]

以台积电股票为例,2000年刘贪污时的股价约为每股62台币,至2023年拍卖时已升至每股522台币,拍卖价格约1,080万台币,相较当年约129万台币的市值大幅提升 [1, 6]。如果持有至2026年6月4日,台积电股价达到约2385台币,208,309股市值将超过4亿台币 [1, 7, 6]

士林地检署指出,因犯罪所得利益已经增值,回收款将转交国安局作为被害人所有 [1]。刘冠君因涉及间谍罪,即向中国大陆窃取机密案,属于无追诉时效的罪名,仍在逃中 [2, 8, 9]

5月7日,士林地检署正式结案,宣布不起诉刘冠君,标志着这起长达23年的贪污案走向法律程序的结束阶段 [1, 2,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