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正继续审视并修订本地法律,删除殖民时期遗留的用语。 [1, 2, 3]

此次修订涵盖超过120条法律及附属法例,其中包括超过30条海事相关条例。 [1, 2, 3] 法律文本中的“大陸”一词将改为“內地”,英文表述中“My Mainland of China”修改为“Chinese Mainland”。 [1, 2, 3]

涉及身份和头衔的表达也同步调整,“女皇陛下”及“总督”将被“行政长官”替代。 [1, 2, 3] 有关“主权移交”的法律措辞,将修订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 [1, 2, 3]

这是继2024年至2025年期间通过的前两批相关修订后的第三次大规模调整,旨在使法律用词更贴切反映《中英联合声明》精神。 [1, 2, 3] 港府表示,此次修改“旨在准确反映《中英联合声明》宣布的内容”。 [1, 2, 3]

香港律政司已于2026年5月26日正式通知立法会有关第三批修订内容。 [1, 2, 3] 政府计划于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修订工作。 [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