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食品药物管理署在边境抽验中发现好市多进口的冷冻莓果含有A型肝炎病毒。好市多总公司随后在高雄市卫生局完成通报并下架相关产品,但台中两家分公司通报台中市政府时延迟且未主动通报,台中市府因此依据食品安全法对两家公司各罚100万元,总计200万元罚款 [1, 2, 3]

然而,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在2026年4月判决台中市府的罚款存在程序违法。法院认为台中市府同时处罚两家分公司违反一行為不二罚原则,且应依台中自治条例处理罚款而非中央食品安全法,故撤销200万元罚单 [1, 4, 5, 3]

台中市食品药物安全处原拟上诉,却误判上诉期限,逾期1天于2026年4月30日才提出上诉,被法院依法驳回,罚单撤销判决最终确定 [1, 6, 7, 8]

因行政失误,台中市食安处承办人员被记两大过降调并已申请退休,卫健局长曾梓展公开道歉并自请处分。他表示,“我得知消息后十分震惊及愤怒,失职组长已记大过并降为一般稽核员,目前该同仁已自提退休。未来会对所有政府列管案件严格监控,不可有疏忽” [9, 10]

台中市食品药物安全处回应尊重司法判决,表示会依法另行处置好市多莓果案,相关失职人员已完成行政处分,并将全面检讨案件处理流程,加强内部管理与监督,防止类似错误再次发生 [5, 2, 10]

民进党台中市长参选人何欣纯办公室发言人陈淑华批评市府错过上诉期限,“实际伤害市民对食安把关的信任,削弱政府对大型企业违规的震慑力,市府不能只说检讨,必须提出制度性改革,给台中市民一个交代” [8]

台中市府表示将继续加强案件管理机制。未来将依法对好市多莓果问题进行单独处理,确保食品安全监管不再出错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