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立法院于2024年5月8日通过《医疗法》修正案,正式将三班护病比标准纳入法律条文,为医疗护理质量提供法规保障 [1, 2, 3]

卫生福利部计划于2027年5月20日起,首先在医疗中心实行分阶段的三班护病比标准,随后于2028年1月1日推广至区域医院,5月1日再覆盖至地区医院及偏乡医院 [4]

根据2024年3月1日起生效的113年标准,医疗中心日班护病比为1:6,晚班为1:9,夜班为1:11;区域医院分别为1:7、1:11、1:13;地区医院则为1:10、1:13、1:15 [2, 3]

卫生福利部医事司负责人刘玉菁表示,全国超过400家医院将遵守该新标准,不仅限于医学中心,涵盖所有医院类型,确保护理质量统一提升 [3]

卫生部长石崇良指出,三班护病比标准及计算方式已与医疗界、护理团体多次讨论达成共识,将采用2024年确定的标准。他表示,“三班护病比将分阶段实施,目前朝向第1阶段在明年5月20日上路,医事司正进行法规预告程序,预计下周将公布预告稿,实施期程也会明确纳入条文” [1, 2, 3]

预计下周,卫生福利部将发布修订《医疗机构设立标准》的法规草案,明确分阶段实施细节并征询意见,收集各方反馈后再做最后公告决定 [1, 2, 3, 4]

此次分阶段执行的时间表使医院有更多时间适应新标准,保障制度推行的顺利和护理品质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