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少林寺方丈释永信(原名刘迎诚)于2026年5月29日被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4年,并处罚金350万元人民币,罪名包括贪污、挪用公款、行贿和受贿等多项刑事罪行 [1, 2, 3, 4, 5, 6]。
法院审理查明,自2003年至2025年,释永信利用其方丈及少林慈善公益基金会负责人的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款超过1.31亿元;2012年至2022年间,还将逾期超过三个月的公款1.51亿元挪为个人使用 [1, 2, 3, 4, 5, 6]。自2006年7月起,他收受他人贿赂约1163万元,主要用于帮助相关少林寺建筑项目及商业运营 [1, 2, 3, 4, 5, 6]。此外,自1995年至2022年,释永信以约567万元向多名政府官员行贿,以谋取不正当利益 [1, 2, 3, 4, 5, 6]。
释永信生于1965年,16岁出家于少林寺,1987年任寺委会主任,1999年任方丈,至2025年被调查时累计任职26年 [1, 2, 3, 4, 6]。他因积极商业化少林寺,创办多家海外企业,被戏称为“CEO方丈”,引发外界争议 [2, 4, 6]。
2025年7月27日,少林寺宣布对释永信涉嫌贪污行为展开刑事调查,次日中国佛教协会取消其僧籍 [1, 2, 3, 4, 6]。中国佛教协会表示释永信的判决“完全是咎由自取,是对佛教界人士一次有力的警示警醒”,并强调“我们应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深刻认识没有法外之教、法外之地、法外之人” [7, 8]。
公开庭审于2026年5月25日在新乡中院进行,释永信认罪态度良好,主动如实供述并提供调查人员未知线索,表现出悔罪情节 [1, 2, 4, 5, 6]。
判决宣布后,释永信被依法收监执行刑罚,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相关追缴罚金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