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加强对幼儿园食品安全的监管和管理,该规定适用于全国超过25万所幼儿园,约有3580万幼儿在校就读 [1, 2]。
新规要求幼儿园内熟食从制作到食用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两小时,防止食品变质引发安全问题。幼儿园餐饮多采用“每日三餐两点心”或“三餐一顿点心”的模式,供餐频率和食量均高于中小学,幼儿对食源性疾病敏感且表达症状能力较弱,确保食品安全尤为重要 [1, 2]。
为了加强食品来源的管控,幼儿园应优先自营统一管理食堂,如需外包,须严格筛选供应商,优先选择具备“互联网+透明厨房”等智慧管理系统的企业。新规禁止采购散装零食、油盐等,尤其是未经包装的糕点、汉堡、三明治等食品,也明确食品供应商须在近三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和负面舆论记录 [1, 2]。
保障从业人员素质是监管重点。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技能培训,食品安全监管员、检查员及工作人员每年培训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0小时。在学期内,市场监管部门需至少组织两次对幼儿园食堂、承包商及供应商的检查,违规者将面临责任追究及禁业处罚 [1, 2]。
配送环节同样严格控制,食品必须通过专用密封保温容器递送,餐厅员工需做到洗手消毒并佩戴口罩;幼儿园设有独立的洗消区,采用物理消毒方法,不允许重复使用外部集中消毒器具的餐具,切断食品污染传播路径 [1, 2]。
新规还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冷菜、生食、冷加工糕点及诸如红豆、鲜黄花、野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并对食品添加剂使用进行限制。每餐食品均须抽样留样冷藏保存至少48小时,为溯源和事故调查提供保障 [2]。
中国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表示,"幼儿园食品安全不仅是家长的关注重点,也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的工作重点。"监测与培训力度的加强显示出对幼儿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