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文化部日前向一支獨立樂團的歌曲提供補助金額高達70萬新台幣,該歌曲歌詞涉及「性侵毛小孩」等爭議性內容,並包含粗俗語言侮辱男性,引發社會與立法委員嚴重關注和辯論 [1, 2, 3, 4]。
國民黨立委率先批評,認為文化部的補助標準失衡,擔憂公共資金被用於支持低俗和傷害性言論的作品。前立委郭正良在電視節目《新聞大白話》中直言「自由不等於沒有水準,不等於低俗!」,質疑文化部的文化推廣政策和評選標準是否適當 [1, 4]。
國民黨立委葉元之於8月3日公開貼出文化部預算審查過程中相關影片,抨擊「性侵毛小孩、X狗的O眼,部長是男生也不敢唸,這樣的歌詞為什麼會得到文化部補助?」 [2, 3]。 立法院預算審查期間,國民黨與民進黨立委就該補助案展開激烈辯論,爭執焦點在於補助標準、藝術自由與低俗界線 [1, 2, 3]。
民進黨立委陳佩瑜表示,「就算他各種文學藝術手法、寫的東西讓你覺得不舒服,你就要叫文化部不能給他補助嗎?」同時強調「台灣不能夠成為文化審查的國家!」 [3]。支持者反對以個人感受作為否決藝術作品的理由,主張應保障創作自由並反對文化上的箝制 [1, 2, 3, 4]。
值得注意的是,文化部及其支持者在多次辯論與公開場合未明確點名該歌曲或詳細解釋補助緣由,此舉遭批評迴避透明度與問責問題 [1, 4]。該歌曲曾被提名或獲獎於金曲獎,亦因此遭外界譏諷,對其內容的爭議持續發酵 [1, 4]。
社群媒體上,部分網友對補助引發諷刺,甚至建議將這類歌曲安排於重大官方場合演唱,引發熱議 [2, 3]。
立法院相關預算審查仍在進行中,文化部補助與相關審查標準的議題預計將持續成為焦點,後續仍有更多辯論與質詢待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