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劳动安全卫生法自2026年7月1日起,正式增设职场霸凌防制章节,明确规范雇主防制职场霸凌行为的责任,同时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 [1, 2, 3]。
新法将职场霸凌定义为在劳动场所利用职务或权势,超越合理业务范围,持续以侮辱、威胁、冷落、孤立、干扰工作、滥用权力或损害名誉等言行,包含电子通讯如Line和Email,导致员工身心受害的行为 [1, 4, 5]。劳动部官员彭凤美指出,职场霸凌需符合“执行职务”“持续冒犯”“身心健康受害”三大要件 [4]。
法律规定,拥有十人以上的企业必须设立职场霸凌投诉管道,三十人以上企业须设立防制措施。一百人以上企业则必须成立调查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人,其中外部专业人士须占半数以上,且任何性别至少占三分之一 [1, 2, 3, 5, 6]。雇主若违反者,最高可处以新台币一百万元罚款,并公开公司及责任人名单 [1, 7, 5]。若霸凌行为造成员工身体或精神伤害,雇主承担职业伤害赔偿责任,并与加害人负连带民事责任 [1, 8]
投诉须以书面签名提交,匿名或证据不足者可被退件。投诉时效为霸凌行为结束后3年内 [1, 2, 9]。调查过程中,若投诉人同意,可启动协调机制以减缓冲突,但投诉人有权随时中止协调并要求正式调查 [10, 8]
劳动部副部长李健鸿表示,“合理管理不能逾越劳工尊严,绩效要求不能用羞辱来获取”,并强调新法规划清管理与侵害尊严的界线,非制造对立 [1, 7]。104人力银行人才永续长钟文雄说,此次修法不仅提升罚则,更翻转企业管理思维 [2],台大教授陆洛也指出职场霸凌系统性权力滥用,企业应创造心理安全环境让员工无惧表达 [2]。
劳动部自6月23日起公布相关子法规与辅导措施,辅以数字教材、培训、专业调查人员名录及中小企业补助,协助业者落实新制要求 [10, 3, 11, 5]。管理顾问林瑞龙提醒,有明确流程和客观调查机制,企业才能真正保护自身和员工权益 [9]。
相关部门将持续监督落实情况,确保职场霸凌防制制度顺利推行,员工与雇主皆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