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岁的张介宗于2024年11月至2025年2月间,在高雄市前镇区其自宅连续杀害三名年逾七旬女性,包括其大嫂黄姓妇人(75岁)、张姓妇人(75岁)及赵林姓妇人(71岁),并分尸弃于前镇河及高雄港第五船渠 [1] [2] [3]。

检方调查指出,张介宗杀害大嫂黄姓妇人的动机涉及房产纠纷,两人曾多次因搬迁事宜争执 [1] [2] [4]。他在犯案现场遭查获大量血迹及凶器,如榔头、剪刀、尖嘴钳和布条等工具,扣押相关证物139项 [1] [3] [5]。

监视器画面显示,张介宗多次骑脚踏车将装有尸块的塑胶袋分批运送至弃尸地点,证实一共弃尸至少29次,但完整遗体仍未寻获 [6] [7] [8]。此外,他还涉嫌从黄姓大嫂遗物盗取提款卡,盗领新台币5000元 [5]。

高雄地方法院国民法庭自2025年5月26日起进行了为期十天的密集审理,张介宗始终否认杀人及分尸,声称证据不足,但庭审认定证据充分,确认其罪行确凿 [1] [2] [3] [7]。检方表示,“张介宗连续夺走三条人命,犯后毫无悔意,犯行重大且手段残忍,因此具体求处三个死刑” [2]。

同日(2026年6月5日)下午4时宣判时,法院判处张介宗三次死刑及终身褫夺公权 [3] [9]。判决现场,张介宗面对大嫂的头颅照片表现冷静,仅深呼吸两次,没有明显情绪反应 [1]。家属因其冷漠态度情绪失控,冲上前殴打他,法警紧急介入控制现场秩序 [10]。

本案为台湾国民法官制度实施以来首次由国民法官参与判处死刑的案件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