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在2026年5月15日裁定,延长对前台湾民众党主席柯文哲的出境限制、海上旅行禁令及电子监控8个月,理由是柯文哲有增加逃亡风险的可能性 [1, 2, 3, 4, 5, 6, 7, 8]。柯文哲因涉及京华城市与政治捐款案,一审被判处17年有期徒刑 [1, 2, 9, 3, 4, 5, 10, 6, 7, 8]。
柯文哲于5月28日公开宣布对法院延长出境限制的决定提出抗告,提出三大理由反对延长:一是“逃亡风险上升”纯属臆测,违反社会常理及个性权;二是延长限制侵犯宪法保障的居住、迁徙与工作自由;三是判决存在争议,限制自由缺乏合法性与比例原则依据 [1, 2, 9, 3, 4, 5, 10, 6, 7, 8]。
柯文哲强调,自己已缴纳7000万新台币保证金,并且迄今未违反司法命令。他表示,“人民的自由限制,不应建立在臆测与推论之上,而必须奠基于具体、明确且可受检验的事实。这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文明社会对权力自我节制的最低要求” [1]。柯指出,法院以他社会地位及经济实力高而推测他有可能出逃,属于无根据的臆断 [1, 2, 3, 5, 6, 7, 8]。
他还说,“合议庭以‘逃亡风险上升’为由,裁定延长境管八个月,已明显违反常识,所以我已依法提出抗告,请求撤销该裁定” [2]。柯文哲并强调自己“绝不可能为了个人,抛下年迈的母亲、长期并肩作战的伙伴与一路支持我的小草,背离从政以来一路坚持的价值与信念,逃离台湾这片土地”,他称“台湾是我一生选择投入与守护的所在” [9]。
柯文哲还批评,限制阻碍他前往金门、马祖、澎湖、绿岛与兰屿等离岛地区为民众党竞选工作,严重影响政治活动自由 [1, 2, 9, 3, 4, 8]。他说,“提出抗告不是为了个人,而是对司法权力行使的严正检验,因为当司法失去节制,人民自由便可能在不确定中被侵蚀” [5]。
目前柯文哲的抗告仍在司法程序中,案件的后续发展备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