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法务部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毒品审议委员会,决定将乙托咪酯(俗称“丧尸烟弹”)及其相关8种物质从第二级毒品升为第一级毒品,和海洛因、吗啡等同列管理,共计9种物质被纳入一级管制范围 [1, 2, 3]。

升级后,制造、运输、贩卖依托咪酯类第一级毒品的最高刑罚可达死刑或无期徒刑;持有者则面临最高3年徒刑;施用者最高刑期为5年有期徒刑 [1, 4, 5]。法务部毒品审议委员会指出,“此次升级将使制造、运输、贩卖依托咪酯类毒品行为,最重可处死刑,法制将与海洛因等恶名昭彰毒品同列管制” [5]。

法务部还将依托咪酯合成前驱物N-甲酰基-N-(1-苯乙基)甘胺酸乙酯及依托咪酯酸列为第四级毒品,加强管理控制 [1, 3]。

乙托咪酯类毒品因成瘾性强、滥用严重,带来巨大社会危害。自2023年9月新北警方首次在非法电子烟油中检出依托咪酯成分后,相关案件频发,包括吸食后毒驾撞死人警察的严重事故,促使法务部启动快速升级防制措施 [1, 5, 6]。

根据时间线,依托咪酯去年先后于8月和11月被行政院公告分别列为第三级和第二级毒品,短短一年多时间内迅速升级为第一级毒品。法务部强调,“鉴于当前‘依托咪酯’类毒品泛滥,严重危害国人健康及社会安全,法务部将全面提高刑责,加速后续法制作业以陈报行政院公告” [2]。

这项决定将在行政院公告后正式生效,台湾毒品管制反应迅速,体现对依托咪酯类毒品的高压打击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