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长柯文哲因涉及京华城相关贪腐及背信罪,昨天(2026年5月15日)被台北地方法院判处17年有期徒刑,剥夺公权6年。法庭同时延长其电子脚环监控及出境禁令8个月,理由是其资金雄厚、境外联系广泛,存在高度潜逃风险 [1, 2, 3, 4, 5, 6, 7, 8, 9, 10]

柯文哲的共同被告、台北市议员萧美薇也被判处15年6个月徒刑,监护措施一并延长。法院认定两人均有充足财力和海外关系,可能为潜逃做准备,因此裁定延长限制措施 [2, 4, 5, 6, 7, 9, 10]

此外,柯文哲因2024年总统竞选期间政治献金违规,被处罚新台币254万元罚款,相关非法献金金额55.79万元也被没收。监察院驳回其行政上诉,维持罚款和没入款项决定。柯文哲本人强烈反对,称控诉是"政治迫害",批评赖清德政府介入司法,誓言把电子脚环刻上赖清德名字 [1, 11, 2]

监察院则坚称处理过程依法公正,驳斥柯文哲有关法官与检察机关串通的指控,强调调查与裁处均严守法纪,不存在违规行为 [1]。据立法院预算处统计,过去十年内政治献金审计对候选人的处罚率仅有约23%,显示罚责相对罕见 [12]

双方还存在关于演唱会售票及竞选小物销售收入应否认定为政治献金的争议。监察院认为此收入属政治献金,柯文哲及其发言人则称其为正常商业收入及肖像权授权,批评认定荒谬偏颇 [11]

柯文哲本人回应判决时直言“我没有做错什么”,对判决表示强烈不满,并扬言将持续抗争。台北地方法院此次判决及监视居住措施延长,预计对后续司法程序及政治动向产生直接影响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