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通州集团刘新峪煤矿发生瓦斯爆炸,造成至少82人遇难,2人失踪,128人受伤,是中国17年来最严重的矿难事故 [1, 2, 3]。事故当天煤矿实际下井人数247人,但仅有124人登记备案,暴露出严重的安全监管缺失 [2, 3]

调查显示,该矿曾存在『阴阳图纸』、非法采矿等违规问题,尽管过去五年被多次处罚,但监管不到位 [1, 4, 3]。事故发生后,国务院成立专案组,最高人民检察院介入监督,山西省迅速启动问责程序,涉及的多名官员被查处 [2, 3]

6月2日,沁源县县委书记赵永进被宣布接受调查;6月7日,沁源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孙小业、副大队长岳晓东、大队长张黔三人被查处 [1, 4, 2, 3]。6月10日,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张和平因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 [1, 4, 2, 3]。6月11日,副县长魏小祥和能源局高级官员李军也被列入调查 [4]

亚洲协会政策研究助理王晟宇表示:“相比过往事故,此次山西的调查速度很快,随后湖南跟上,‘应当是山西给湖南打了个样板’” [4]。台湾政治评论员徐全指出,将安全生产责任与地方官员职务挂钩,符合基本行政管理逻辑;但他也提醒,“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需要进一步规范化,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否则类似事故可能反复发生 [4]

山西省官方还在继续推进对事故原因和责任的深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