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政府于2026年8月4日正式通过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废除检察官的直接侦查和补充侦查权限,实现70多年来首次侦查权与检察权完全分离 [1, 2, 3, 4, 5, 6, 7]。该修正案将于2026年10月2日生效,届时现有的检察厅将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仅负责起诉的新公诉厅 [1, 2, 3, 5, 6, 7]。
根据新制度,警方及专门侦查机构如重大犯罪侦查厅和高级公职人员犯罪侦查厅将全面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2, 3, 5, 6, 7]。检察官将不能自行立案侦查、讯问嫌疑人或证人,也不能独立收集证据,只能向警方请求补充侦查。警方须在一个月内完成补充侦查,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 [1, 2, 3, 5, 6]。
如果警方决定因证据不足不予起诉,举报人及受害方可在三个月内提出异议,促使检察机关重新审查案件 [2, 3, 5, 6, 7]。此外,涉及儿童虐待、家暴、性犯罪、跟踪骚扰及弱势群体虐待等特定案件,不允许警方不起诉,必须由公诉厅处理 [2, 6]。
检察官仍保留对起诉案件的审查权,并可在警方侦查结束后要求提供讯问信息及申请搜查令 [2, 3, 5, 6, 7]。修法还增加了法院可因重大违法侦查或检察权滥用而驳回起诉的条款 [4, 7]。
该改革旨在遏制检察权滥用,回应过去包括政治性检控等争议,标志着从金大中、卢武铉、文在寅到现任总统李在明,历经数十年推进司法改革的成果 [3, 4, 5, 7]。李在明评价该法案是“司法正常化的起点” [7]。
不过,部分法律界人士担心改革可能导致无罪释放率上升、审判周期延长并加重受害人举证负担,也担忧改由警方主导侦查可能引发腐败或隐瞒问题,尤其是近期发生的“张允基事件”后警察形象受损 [3, 4, 5]。警方承诺将加大人力、预算培训力度,以确保新制度顺利实施,并表示愿“以赌上组织命运的决心”应对挑战 [1, 6]。
随着2026年10月2日新法施行,韩国刑事司法制度将进入完全分离侦查与检察的新阶段,警方和新公诉厅的具体协作机制将成为后续关注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