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兩年內,台灣全國89至90所中小學回報教師遭學生攻擊並受傷,肢體暴力及心理創傷頻繁發生,受傷教師包括普通班導師、行政組長、資源班教師及特教助理等多種身份 [1, 2, 3, 4, 5]。

這些受傷事件涉及多種暴力形式,包括持刀攻擊、咬傷、抓傷、圍毆、撞擊致牙齒斷裂、勒頸及被戳肛門,情況嚴重且令人震驚 [1, 2, 3, 6, 4, 5]。部分教師因遭遇暴力產生恐懼、焦慮、失眠等心理創傷,身心健康受到明顯影響 [1, 2, 3, 6, 4, 5, 7]。

受害學校分佈中,北部68所,中部11所,南部10所,另有一校無相關事件。其中27校報告1至2次攻擊事件,23校報告3至5次,17校甚至超過10次攻擊事件,顯示問題分佈不均且部分地區尤為嚴重 [2, 3, 4, 5]。

現行《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要求教師受傷需住院或治療三次以上才能申請三千元慰問金,申請門檻過高、補助金額低,多數教師無法申請或未申請。校長協會表示,絕大多數個案依賴校長自掏腰包或家長會慰問,約有32所學校由校長自籌慰問金,26所學校由家長會提供補助 [1, 2, 3, 4, 5]。

部分家長在事件發生後態度消極,僅口頭致意缺乏實質處理,更有家長反過來指責教師,分別有59所和43所學校反映這樣的狀況 [1, 2, 3]。

校長協會理事長陳清義指出,"教學現場的情況,你很難想像。教師常面臨身心痛苦,卻因制度門檻高、補償低而無法獲得實質協助,我們呼籲政府制定教育人員專法。"他強調,"絕大多數個案未申請官方慰問金,多靠校長自掏腰包和家長會慰問。呼籲政府降低申請門檻、提高金額,並擴大保障對象。" [1, 3]

教育部次長朱俊彰回應,將帶回校長協會建議與銓敘部及相關部門跨部會研議評估。他強調,"教育部將與銓敘部討論,後續啟動跨部會討論評估,給予老師實質防護和支持措施。"同時持續建立心理諮商、法律協助及安全保障措施,重視教師身心健康 [6, 4, 5, 7]。

校長協會於今日公布最新調查數據,強烈呼籲政府盡快制定教育人員專法,調整慰問金制度,加強對教師的合法保障與心理支持服務。 [1, 2, 3, 4,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