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治活动家黄之锋因涉嫌在2020年7月至11月期间,与流亡海外的罗冠聪及其他身份不明人士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涉嫌危害国家安全,被控相关罪名 [1, 2, 3, 4, 5]

案件定于2026年9月2日在香港高等法院进行答辩和判刑程序,预计耗时一天 [1, 2, 3, 4, 5]。黄之锋目前在赤柱监狱服刑,因2020年参与立法会民主派初选案被判监禁4年8个月,预计2027年出狱 [1, 3, 4, 5]

根据《香港国安法》第29条规定,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罪的刑罚范围为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情节重大者,可判处十年以上至终身监禁 [1, 2, 3, 4, 5]。黄之锋去年6月在狱中被捕,新控罪指控他违反《国安法》 [1, 3, 4, 5]

香港当局悬赏100万港元通缉罗冠聪,指其涉嫌煽动分裂国家及勾结外国势力罪名 [1, 4]。罗冠聪目前流亡英国。

2020年6月30日,《香港国安法》正式生效,黄之锋和罗冠聪当天宣布退出香港众志,组织解散 [1, 3, 5]。2024年11月,黄之锋因“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法院判处4年8个月监禁 [3, 4, 5]

国际特赦组织中国事务总监白舒然指出,港府利用《国安法》持续打压人权,她说:“香港《国家安全法》将在本月底实施满五年,而对黄之锋提出的新指控表明,港府利用该法打压人权的能力依然丝毫未减。当局再次动用‘勾结外国势力’这一模糊且宽泛的罪名,作为打压言论自由与结社自由的武器。” [3]

黄之锋现年约28至29岁 [1, 2, 4]。9月2日的答辩和判刑将决定他在新案中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