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行政法院於2026年8月20日判決撤銷內政部2018年3月核准給台灣中油的桃園觀塘工業區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95.4公頃海岸利用許可,原因是內政部未依規定逐條審認申請是否符合全部許可條件,行政程序存在瑕疵,判決該許可違法並確定生效 [1, 2, 3, 4]。
本案由桃園市居民及環保團體提起行政訴訟,質疑三接基地距離桃園觀新藻礁野生動物保護區不到5公里,且填海造地及開發計畫違反相關法令,環團也指出開發未充分考慮氣候變遷影響。居民與環團以海岸管理法要求撤銷內政部許可 [1, 3, 4]。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一、二審均判居民敗訴,認為內政部許可無違法。但最高行政法院二審認為更審判決理據不充分,撤銷該判決,改判部分居民勝訴,撤除海岸利用許可,判決最終確定 [1, 2, 3, 4]。
最高行政法院指出,內政部審查時僅參考海審會審議結論,未對保育計畫及其他條件分別審認,違反海岸管理法條規,導致許可程序存在瑕疵 [1, 2, 4, 5]。
另有訴訟由兩名居民主張三接工程侵害其身體安全,最高行政法院駁回上訴,認為其居住地距離工程約19.88公里,工程無可能對其造成生命危害,該部分判決維持 [1, 2, 3, 6]。
中油對判決表達尊重,將提供相關資料給內政部作為補正程序依據,但強調判決不影響三接核心施工區及外擴防波堤工程進行。中油說:“將針對判決內容提供相關資料予內政部,做為後續訴訟答辯說明,以便補正程序;但不影響三接開發案。” [6]
內政部對判決結果感到意外,表示待收到判決書後將釐清撤銷理由,請中油提供相關資料,研議後續處理程序。“對判決結果深感意外,待收到判決書將釐清撤銷理由並請申請人中油提供相關資料,研議後續處理程序。” [7]
環保團體與藻礁公投聯盟呼籲內政部重審三接許可並應不予許可,建議擴大桃園觀新藻礁保育區劃設,並要求環境部立即退回三接二期環評案。該聯盟表示:“內政部重為處分時,應不予許可,環境部應立即退回三接二期環評案。” [8]
三接海岸利用許可被撤銷成為確定結果,後續內政部將依判決內容與中油協調補正程序,三接工程相關作業仍持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