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南市议会议长兼现任市议员郭新良于2026年7月1日被台南地检署逮捕,涉嫌2018年至2022年间挪用超过新台币1000万元(约合新加坡币40万元)的政治献金及公益团体账户资金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台南地检署于6月30日凌晨联合调查局南机动队,对郭新良及关联人士在郭的新屋及办公地点共计25处实施搜索,查获大量手机及电脑,正进行相关证据分析 [1, 12, 2, 3, 4, 5, 6, 7, 8, 9, 10, 11]。郭新良与一名女性员工黄姓人士,以及18名相关证人也已被传唤讯问 [1, 12]。
检方认为,郭新良及黄姓员工涉嫌将用于合法指定用途或公益事业的资金挪作他用,涉及金额超过新台币1000万元。另有嫌疑称部分款项被用以偿还郭的私人地下金融债务 [1, 2, 3, 4]。
郭新良近年曾涉多起案件,其中包括台南安南区土地重划受贿案,指控郭涉案新台币1300万元贿赂,2025年10月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撤销其13年有期徒刑判决,案件目前仍在最高法院上诉中 [1, 2, 3, 7, 10, 11]。
此外,郭亦因桥头区太阳能电厂非法填土案被检方依违反废弃物清理法起诉,检方请求判处3年6个月有期徒刑,此案仍在审理中 [1, 2, 4, 5, 7, 10, 11]。
6月30日晚间至7月1日凌晨,台南地检署依法审讯郭新良及黄姓员工后,对两人申请拘提,限制探视以防串供或销毁证据,随后予以逮捕 [1]。
目前,警方与检方仍持续分析查扣的电子证据,案件后续进展将由台南地检署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