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等法院2026年6月25日二审宣判涉嫌向中国情报机构泄密的四名前民进党工作人员案,判决何仁杰无罪释放,黄啟榮刑期由原审10年减至6年,邱世元和吴尚宇刑期分别减至5年和3年 [1, 2]。
该案源于黄啟榮于2003年在中国时被情报机构招募,后来他招揽包括邱世元及何仁杰在内的人员参与间谍活动。检方指控黄收集并分析涉机密的外交和政治信息,通过加密软件传递给中国情报方,并获得约607万新台币非法报酬,邱世元约220万新台币,吴尚宇和何仁杰未被认定有不当收入 [1, 2, 3, 4, 5]。
首审时,黄啟榮被判刑10年,邱世元6年2个月,吴尚宇4年,何仁杰8年2个月 [1, 2]。但二审法院认定何仁杰没有确实证据表明其亲自参与间谍行为或泄密,仅被当作黄的“傀儡”,据此判决无罪释放。他本人也表示“没做错” [6, 7]。
二审还查明黄所提供给中国的许多文件属于公开或开源信息,缺乏非公开机密性质。法院据此判黄啟榮和其他两人的刑期均有所减轻,除何仁杰外黄6年,邱5年,吴3年 [1, 2, 4, 5]。
国民党及民众党对判决表达不满,质疑司法标准。国民党立委马文君强调“司法单位有责任说清楚,否则外界必然质疑司法标准”,民众党立委陈庆龙表示民进党“自己却豢养大陆间谍,人民难以接受”,呼吁检方依法上诉,严惩违法行为 [1]。
目前尚未有检方是否提出上诉的最新消息,案件后续动向将受到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