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民众党立法院党团于8月7日公开提出修正刑事诉讼法的提案,拟删除以“与共犯或证人共谋”为由的羁押要件,且新增讯问时禁止以手铐、脚镣等方式实施身体拘束的规定。 [1, 2, 3, 4]
该修正案同时建议缩短侦查与审判阶段的羁押期限,但司法部门和专家对此表示反对,认为删除“共谋”羁押理由将严重削弱打击诈骗及有组织犯罪的能力,因为此羁押理由是防止证人或共犯串证及毁灭证据的关键手段。 [1, 2, 5]
司法院及法务部正式声明反对删除该羁押事项,认为此举将影响保全证据、打击有组织犯罪及维护公共安全。 [1]法务部也反对缩短侦查羁押期限,认为会压缩检察官侦查时间,影响办案效率。 [1]
修法提案被批评者戏称为“柯文哲条款”,暗指该修订为民众党创党主席柯文哲量身定制。 [1, 2, 3, 4, 5]对此,民众党主席黄国昌驳斥标签,指出该修正案的条文内容与2008年时任立委赖清德及民进党其他立委提出的版本完全相同,“民众党团这次有关于羁押要件的修正,和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在2008年的时候,由时任立委、现任总统赖清德提出的内容一模一样。” [4]
柯文哲本人也借由自身经验,批评现行羁押和讯问方式滥用,例如其住所及党部遭搜查却未发现证据,他的亲信被羁押长达11个月后无罪释放,柯本人被指有逃亡风险却被强制带上电子脚镣,柯质疑,“我有逃亡之虞这是谁决定的?凭空想像也不用证据,说可能逃亡就装个电子脚镣。” [6, 7]
柯文哲强调“司法改革一定要推动”,呼吁提高人权保障和司法透明化,提出如改进法院直播重点应放在证人交叉询问环节,而非流于表面内容。 [2, 3, 8]
此次提案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即将审查。各方对删除羁押“共谋”理由分歧明显,相关辩论预计将在委员会讨论中进一步展开。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