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駐泰國、緬甸、柬埔寨與寮國的駐外館處自2022年3月起,累計接獲超過3600起急難救助求助案件,協助約2300人次返國 [1, 2]

許多求助者利用泰國免簽政策入境後,前往緬甸等地的詐騙園區從事非法活動,遭拘留後以受害者身份向駐處求助,這種情況讓駐處負擔加重 [1, 2]。涉外人士指出,有部分求助者是駐處熟識的「熟面孔」,重複濫用急難救助資源,甚至出國前就知將從事詐騙或非法行為 [2]

2025年,55名民眾向外交部借款報銷機票返國,但僅有12人還清,尚有43人拖欠約新台幣60萬元債務。欠款人多提供假地址和電話,導致無法追討,外交部只能在3年後註銷這些債權 [1, 2]

駐處急難救助的行政作業負擔沉重。外交部及審計單位多次要求積極追討欠款,但程序耗時,且部分求助者非法偷渡入境,無護照資料難以查證,駐處只能信任其說明 [1]。泰國當地移民單位也反映,許多國人無法明確說明出行目的,可能因此遭拒入境 [1]。駐泰代表處已建議被協助者聘請律師處理法律糾紛及對外說明 [2]

涉外人士公開呼籲民眾珍惜急難救助資源,避免因非法詐騙等活動濫用救助機制。他強調,"急難救助不是海外違法行為的『售後服務』,如果在海外從事偷渡、非法活動,相關後果應該個人承擔,而非由政府或全民買單,錢應該給真正急難的國人" [1]

另一涉外人士指出,部分求助者多次濫用資源,且多數在出國前已已知將從事非法行為 [2]

急難救助案件增加與詐騙濫用問題,恐影響我國在泰國等地的免簽待遇及停留天數政策 [1, 2]。近日,外交部亦重申將持續強化欠款追討工作,防止資源被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