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前总统马英九的姐姐马以南于2026年7月16日通过永嘉律师事务所发表法律声明,警告称,未来任何以马英九名义或签署的文件行为,未经授权,均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绝不宽贷。她呼吁“有心人士悬崖勒马,回头是岸” [1, 2, 3, 4, 5, 6, 7, 8]。
该律师声明包含三大内容:一是台北地方法院目前仍在审理有关马英九“辅佐宣告”的案件;二是已根据律师请求,法院指定程序监督人,确保马英九具备法律行为能力,防止其名义被滥用;三是未来将追究过去及将来任何未经授权使用马英九名义的行为的法律责任 [1, 2, 3, 4, 5, 6, 8]。
对此,马英九基金会于7月17日发表声明,对马以南的表态表示遗憾,称“基金会目前绝对没有任何人未经马英九本人亲自同意利用其名义,进行不必要之行为或发布讯息”。基金会并强调,马英九在法律上和事实上一律具备完全法律行为能力,相关辅佐宣告案仍在法院审理中,未有任何裁定结果 [9, 10, 6, 11, 7, 8]。
基金会还指出,针对前基金会高管萧旭岑及王光磁涉嫌贪污和背信案的调查与检举,是由马英九本人指示启动,绝非前国家安全秘书长晋璞聪进行政治操作的结果 [9, 10, 6, 11, 7, 8]。
法学专家黄涤莹则批评马以南声明存在明显法律错误。一是马英九并未被法院裁定辅佐宣告,因此马以南无权以法律手段限制其签名等法律行为;二是马以南对马英九本人签名扬言将追究法律责任,法律上根本站不住脚。黄涤莹称“何其荒谬” [12]。
双方在马英九的法律能力及签署权问题上存在明显分歧。马以南方面暗示马英九的行为能力受到质疑,法院审理案件中,且强调将追究无授权使用行为;而基金会和法律专家坚称马英九完全具有法律能力,未被宣告失能,马以南无权限制其行为,也无授权滥用之事存在 [1, 2, 9, 10, 3, 4, 5, 12, 6, 11, 7, 8]。
在相关事件进展方面,年初以来,家属及基金会多次就马英九健康和法律代理发表声明。5月16日,马以南和马英九夫人周美卿曾罕见发表关于马身体现状和指定马以南为家属发言人声明;5月29日,基金会向法院提起对两名前高管的刑事控告;直到7月16日,马以南通过法律手段发出强硬声明,基金会次日予以回应,并强调仍依法尊重法院审理程序 [1, 2, 9, 10, 4]
接下来,相关诉讼和法院程序仍在进行中,各方将持续通过法律渠道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