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於2026年5月24日在社交媒體發文,呼籲廢除高中以下的體育班制度,指責該制度過時並導致學生過早分類和過度訓練。他強調,“孩子不是獎牌的耗材”,並警告這種制度將學生的人生押注在成功機率極低的體育成就上,“毁了他們的身體和未來” [1, 2, 3]。
張景森指出,除了共產國家外,國際間已少有國家利用體育班制度來培養運動員。這意味著台灣的體育班制度與國際趨勢背道而馳,亟需檢討改革 [1, 2]。
根據監察院近期調查報告,現行體育班存在權力不對等、威權管教、不當體罰以及學力落差等問題。報告指出,體育班學生在學科表現上明顯落後,英語與數學科目中逾半數學生達到「待加強C」等級,反映該制度未能兼顧教育與運動培育的平衡 [1, 2, 3]。
立法院法制局建議學校建立學業輔導和申訴機制,防止學生淪為比賽工具並避免霸凌與體罰。相關建議還包括成立體育班發展委員會,規範訓練時數,建議國中體育班每日訓練不得超過3小時,高中原則上亦限制在3小時內 [3]。
運動部則表示將與教育部持續合作,檢視體育班制度問題並研議改善方案。運動部強調,“先是學生,才是運動員,運動人才培育應回歸以教育為核心、學生適性發展為重心”,目前的體育班轉型計畫進行中,致力於平衡運動發展與學業要求,避免過度單一化訓練 [2, 3]。
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本月已通過體育班制度調查報告,揭示多項違規問題及權責不明。運動部與教育部正在持續協商解決方案,預計未來將推出更具規範性的改革措施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