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4日,115学年度大学申请入学第二阶段指定项目甄试正式开始,考试安排持续至5月31日 [1, 2, 3, 4, 5, 6]。
在第二阶段甄试首个周末(5月14日至17日),有考生于考场携带未经核准的行动装置应试,被监试人员当场查获。违规装置包括智慧型手机、智慧手表、智慧眼镜及蓝牙耳机等,均禁止携带或使用,除非考生事先申请获准 [1, 2, 3, 4, 5, 6]。
大学招生委员会联合会(招联会)强调,依照招生简章规定,凡具通讯、摄影或资料传输功能的电子装置,未经批准不得带入考场。招联会呼吁考生严格遵守考试公平规定,避免影响入学资格 [1, 2, 3, 4, 5, 6]。
招联会发言人指出,“考生若有考试舞弊等影响入学公平行为,经过查证属实将取消报名资格,情节重大者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2]。执行秘书王泓仁补充,“依据招生简章第十二条,若报名后录取前发现考生有考试舞弊等行为,经查证属实将取消报名资格或采取适当处置,严重者更会移送司法机关” [6]。
招联会进一步提醒,“凡具通讯、摄影或资料传输功能之装置,包括智慧型手机、智慧手表、智慧眼镜及蓝牙耳机等,未经事先申请核准者,进入考场均不得携带或使用,请考生确实遵守规定” [4]。
此次违规事件预计将在本阶段甄试结束后进行后续处理,招生委员会将依规严格执行取消资格处分。第二阶段甄试将于5月31日结束,后续相关处理和公布结果尚在进行中 [1, 2, 3, 4, 5,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