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於2026年8月21日裁定已解散的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及其三名前領導人李卓人、邹幸彤和何俊仁犯有煽惑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控罪依據為《香港國家安全法》 [1, 2, 3, 4, 5, 6]

涉案期間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控方主張該聯合會長期倡導的“五大訴求”中包括“結束一黨專政”,法庭認為該口號等同於呼籲推翻中共領導的根本憲制秩序,屬非法行為,因而構成顛覆國家政權罪行 [1, 2, 3, 4, 5, 6]

三名被告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何俊仁於庭前認罪,李卓人與邹幸彤則否認控罪,堅持其政治立場。李卓人在庭上辯稱“結束一黨專政”旨在推動民主轉型,反映1989年天安門運動的歷史訴求,並非明確呼籲終結共產黨領導,但法院未接受其說法 [1, 2, 3, 4, 5, 7, 8, 6]

邹幸彤強調維護法律尊嚴,呼籲法院「在價值被重塑的年代,守住法律的尊嚴和底線」 [1]。李卓人則表明「我希望中國共產黨能夠改革,讓人民享有他們應有的權利和幸福。我自認絕對愛國」 [7]

支聯會成立於1989年,最初是為紀念天安門事件罹難者,並於1990年至2019年間每年在維多利亞公園舉行大規模燭光晚會,參與人數高峰達18萬人。2020年6月30日《國安法》生效後,政府以疫情限制為由禁止晚會,隨後支聯會解散[ s1,s3,s8,s12]。

這是香港首宗以煽惑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名起訴及判決的案件,法庭明確將反對「一黨專政」視為違反國安法的非法顛覆行為 [1]

香港特區政府對裁決表示歡迎,稱支聯會長期試圖煽動仇恨,破壞國家安全,強調「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是極其嚴重的罪行」,行政長官李家超說「特區政府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2, 4]

國際社會普遍批評判決。美國國務院官員譴責港府,有呼籲立即釋放被告。歐盟指控控訴具有政治動機,嚴重削弱香港法治。台灣陸委會則呼籲停止政治迫害並釋放相關人士 [3, 9, 10, 5, 11]

三被告的判刑聆訊定於8月28日舉行,辯方書面陳述須於8月26日前提交,案件將繼續審理[S3,S4,S5,S8,S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