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信访局于2026年6月26日在官方网站宣布《信访九条新规》,7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定信访人须先通过书面或网络渠道向基层或上级政府递交信访材料,禁止跨省及跨级越级信访,除非持有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件,否则不得直接向中央信访局或中央部委反映问题 [1, 2]。
根据新规,相关部门收到信访事项后,应在15日内书面回复是否受理并通知信访人办理程序,推动信访案件及时妥善处理防止矛盾积累 [1, 3, 4, 2]。在案件处理期间,信访人重复上访不予重新登记,若有骚扰或扰乱秩序行为,将依法由公安机关干预 [1, 2]。
此次信访制度调整是为强化基层社会治理,推动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指导,依靠发动群众化解自身矛盾,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习近平曾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自己的事情来完成基层治理” [1]。
吉林某社区党书记吴亚琴曾调解纠纷超过1000起,被授予2026年7月1日中共建党105周年“七一勋章”,体现基层矛盾调处的成效 [3, 4, 2]。
过去,信访制度允许群众上访至中央部门作为最后渠道。新规定大幅限制这一渠道,旨在减少中央政治风险和行政负担,实现更有效的矛盾闭环管理 [2]。
新规自7月1日生效后,相关部门将继续推动基层治理创新,落实反馈机制,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