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县一名姓张男子因10年内第二次无照驾驶并拒绝酒测,被依法罚款共计42万新台币,薪资及存款已被冻结以抵缴罚款 [1, 2]。该案始于2024年10月张男首次因无照驾车和拒测被罚18万,2025年4月再次违规遭罚36万,罚金累计42万,新一轮执行发生在今年6月1日 [1]。
高雄一名货车司机因酒醉时拒绝酒测而被罚18万新台币,因驾照被吊销失去原工作后转任保全。相关单位协助其分期付款,并转介酒瘾治疗,以降低复犯风险,高雄分署代表称“希望通过行政执行与医疗体系横向联系,实现预防酒驾和减少再犯的长远目标” [3, 4, 5]。
彰化警方5月底先后逮捕两名分别为73岁与51岁的男子,他们因驾乘摩托车时疑似吸毒被查获,双方唾液检测皆呈现甲基安非他命阳性,警方已依公共危险罪嫌与毒品罪嫌提控 [1, 2, 6, 3, 4]。同时,彰化一名39岁男子因脑部受毒品影响,驾驶载有液化气瓶的货车发生车祸,唾液检测出甲基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目前正进行预防性羁押等司法程序 [1, 2, 3, 4]。
对酒驾毒驾处罚趋严,交通部与内政部已拟定《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修正草案,将对一、二级毒品使用者进行自动吊销驾照,并且对驾驶人及车内乘客同时吸毒部分,实施连带责任。草案于今年8月初送交行政院进一步审查,预计年底前施行。交通部长陈世凯表示“施用一、二级毒品者,即使没开车也会被直接吊销驾照,另驾驭吸毒乘客也要连坐” [6, 3, 5]。
花莲分署长蔡英俊强调,“无论刑事或行政法规,贪杯上路、拒测、毒驾代价都十分高昂,罚单不仅伤荷包,如不幸造成自身或用路人生命、身体健康损伤,更是再多金钱都无法挽回的遗憾” [1]。
此外,彰化警方已购入2400份唾液快速检测试剂与13100份原始物质快速检测剂,以加强毒驾巡查侦测效率,并已统计今年5月以来,彰化县多起涉毒驾案件造成至少4人死亡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