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議員黃佳恬於2026年6月8日在國民黨七位議員陪同下,前往台中市警察局第六分局六分局龍井分駐所正式報案,指控一名張姓網友在其臉書粉絲專頁發布含有猥褻和下流字眼的性騷擾留言及不當音訊檔案騷擾她 [1, 2, 3, 4, 5, 6, 7, 8, 9, 10]。
該名網友的騷擾內容包括提及黃佳恬私人部位的淫穢言詞如「淫水」、粗俗評論及疑似男性呼吸聲的音檔,造成身心困擾 [2, 3, 4, 8]。黃佳恬表示:「我完全不認識對方,如果一般女性收到這樣的訊息,身心一定會受到很大打擊,甚至影響日常生活與作息。」 [8]
陪同報案的七名國民黨市議員分別為吳呈賢、吳建德、張彥桐、陳文政、邱愛珊、楊達鴻及賴順仁,他們共同譴責網路性騷擾行為,呼籲受害者應勇於蒐證並報案,不要沉默助長加害者氣焰 [1, 2, 3, 4, 5, 6, 7, 8, 10]。邱愛珊指出:「民意代表透過社群平台與民眾溝通是職務的一部分,但絕不代表任何人可以利用網路平台進行性騷擾或惡意羞辱。面對不當言論若選擇沉默,只會助長加害者氣焰。」 [1]
警方已正式受理報案,正依程序進行調查,包括紀錄製作和證據保存。警方提醒民眾,網路並非無法無天之地,性騷擾、誹謗以及人格貶抑等行為均屬違法,應遵守相關規定,共同維護安全友善的網路環境。 [2, 3, 6, 7, 10]。警方表示:「網路並非法外之地,民眾使用社群平台發言時應謹慎自律,尊重他人名譽及人格權益,共同維護理性、安全且友善的網路環境。」 [10]
事實上,黃佳恬在約兩年前也曾遭受類似的性騷擾,當時同樣向警方報案並成功鎖定涉案者,但她強調拒絕和解並要求法律處置 [1, 3, 4, 8]。本案中,黃佳恬透露這些猥褻留言與她在臉書粉專發佈的有關台中74號快速道路改善的政治貼文內容無關,屬於毫無理由單方面的騷擾 [1, 2, 5]。
警方調查將持續進行,後續將視蒐集到的證據進行後續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