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43岁男子与39岁女子于2023年6月2日下午在香港被警方拘捕,警方指控他们涉嫌虐待或疏忽照顾其在家中出生、约1.5个月大的男婴Danny [1, 2]。该婴儿至今未取得香港出生证明书,父母也未曾带他去医院进行身体检查 [1, 2]。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想像一下,為人父母,嬰兒出生後應該第一時間送他去做身體檢查,因為你不知道嬰兒會否有特別情況。連身體檢查也不送去醫院做,很明顯就是疏忽照顧兒童。” [1]
警方已取得法院令状,将男婴临时托付社会福利署收容所照顾,并采集婴儿的DNA样本,父母同意接受DNA检测,不过父亲曾先生称:“要是我進行完司法覆核,終審法院判定我一定要交(DNA檢測結果),我就會交。” [1]
警方于6月3日深夜批准父母保释,要求他们于7月上旬向警方报到,案件仍在调查中 [1, 2]。社会福利署高级社工称已向法庭申请对婴儿发出保护令,并获批准将婴儿送往收容所 [1, 2]。
据悉,父母未婚,男婴Danny是三名子女中最小的,且他们的三名孩子均在家中出生 [1]。香港法律规定新生儿须在42天内登记出生,否则最高可被罚款2000港元或监禁6个月;儿童虐待最高刑期可达10年监禁 [1, 2]。救助儿童会香港项目总监黄硕红指出,出生登记关系儿童法律身份和基本权利:“出生登記不只是行政程序,更關乎其法律身分、接受醫療照顧、教育及其他基本保障的權利。當兒童的福祉、健康或身分保障受到影響時,社會應以兒童權益為依歸,確保他們得到適時和適切的保護。” [1]
立法会福利事务委员会主席管浩鸣认为该对父母不适合继续抚养该婴儿,担心婴儿可能精神或身体受伤害,他说:“親生父母有權對子女作出選擇,但這些選擇真的要很小心,如果他選擇用很奇怪的方法去做,最終會令小朋友的精神或身體有傷害。” [1]
父母曾通过社交平台公开争取瑞典和英国当局允许他们的次女回家,并披露跨国抚养争议,引发社会关注 [1, 2]。
警方和社署将继续调查案件,父母须于7月初向警方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