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院2026年5月12日續審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華亞科技園區開發案收賄案,污點證人廖力廷到庭接受檢辯交互詰問,並當庭提出一只黑色手提袋作證,法院隨後將袋子扣押。 [1, 2, 3, 4, 5, 6, 7, 8, 9]
本案核心指控是鄭文燦在華亞科技園區、即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案中收受500萬元賄款,案情並牽涉9.12公頃土地自辦市地重劃。 [1, 2, 4, 10, 5, 6, 8, 9] 廖力廷在庭上被形容為全案中的「白手套」或關鍵證人;部分報導引述他當庭說,先前提到服藥影響記憶,但不會造成遺忘或混淆,並否認翻供,稱「我沒有翻供」。 [1, 11, 2, 3, 4, 10, 5, 6, 8, 9]
鄭文燦則在庭上反駁檢方指控,批評檢方以臆測取代證據,稱自己是「受害者而非受益者」,並否認與對方有合意、交付及對價行為;另有報導引述他說「彼此沒合意,更沒有心電感應」。 [6, 8] 與此同時,部分報導稱鄭文燦另收受600萬元政治獻金,並在2018年8月將款項退回;也有報導寫成合計1100萬元退款。 [4, 5, 6, 7, 8, 9]
廖力廷當庭拿出的黑色手提袋,被證稱就是當年裝600萬元政治獻金退回時使用的容器;他還說袋內裝過相關款項,「都是事實,不是幻覺」。 [4, 5, 6, 7] 有報導稱廖力廷原本一度未到庭,法院緊急聯繫後約於上午11時抵達,庭期未因此流庭;另有報導只寫他一度缺席。 [11, 3]
部分報導稱,法院預計5月19日再傳喚另一名關鍵污點證人廖俊松,持續釐清2017年9月14日帶著黑色提袋前往官邸、以及2018年8月13日退回包包等關鍵經過。 [4, 5, 6, 8,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