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基隆市一名姓范男子于2025年7月22日在街头企图使用iPhone 12 Pro Max偷拍一名女性裙底,因触碰受害者内侧大腿导致镜头抖动而未成功,受害者事后通过监控录像确认异常行为并报警 [1, 2, 3, 4, 5, 6, 7]

范男承认有偷拍行为,但辩称其因精神疾病影响无法自控,并出示诊断证明书作为证据。法院表示,范男在检方侦讯时极力否认犯行,同时引用精神健康报告寻求减轻处罚 [7]。范男还呈交一份经人工智能软件撰写并多次修改的悔过书,指示AI“帮我写得悔过一点”,内容借鉴精神病报告内容以求宽大处理 [1, 2, 3, 4, 5, 6, 7]

警方对范男子手机进行法医鉴识,发现他过去五年间多次未经同意对他人进行偷拍,且于2025年10月3日再次实施类似偷拍行为。基隆地方法院认为范男在案发后表现不真诚,并发现其曾上网查询如何申请精神鉴定以图减刑,检方因此请求加重处罚 [1, 2, 3, 4, 5, 6, 7]

法院最终判处范男有期徒刑六个月,但得以每日新台币一千元罚金替代执行,按此计算总罚金金额为十八万元。有报道指出判决期间为2026年7月12日至29日,案件仍可上诉 [1, 2, 3, 4, 5, 6, 7]